111-1新生宿舍雙北市短期住宿申請
111-1學期學士班校內新生宿舍短期住宿即將開放申請:
- 申請對象:
- 111學年度入學,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之學士班新生暨轉學生。
- 新生暨轉學生本人及父母設籍雙北市以外未滿2年者,或設籍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等11區)未滿2年者,請來電或來信住宿組開通申請權限。
- 申請時間:111年11月18日(週五)上午10時起至11月22日(週二)中午12時止,逾時恕不受理。
- 住宿地點:校內新生宿舍(男一舍及大一女舍)。
- 抽籤順序:有下列情形者,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證件電子檔至申請系統:
- 身心障礙學生: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- 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
- 中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可減免住宿費用十分之三,並須付押金
- 原住民:須附戶籍謄本
- 設籍於雙北市以外,但2年內曾設籍雙北市者:須附戶籍謄本
- 雙北市通學時間較長者:設籍雙北市學生,單趟通學時間超過1小時者,請上傳Google地圖設定從住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午8時抵達學校所需時間截圖。
- 申請結果:111年11月23日(週三)下午2時公告於申請網站,中籤者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,未中籤者將編入候補序號,依序遞補至111年12月23日止。
- 住宿時間:自通知入住當日起,3日內須於申請系統確認入住,7日內須完成繳費及報到,住宿期限至112年6月17日(週六)止。住宿費及宿舍網路使用費將由通知入住日當週開始計算,另須收取宿舍押金,俟退宿時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24條程序辦理退費。
- 申請相關問題請洽住宿組,連絡電話:(02)33662264、E-MAIL: anhua@ntu.edu.tw馮小姐或fanting0310@ntu.edu.tw鄭小姐。
敬祝 學業順利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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